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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9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10-09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13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本站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019年拟招收水土保持及寒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热忱欢迎优秀博士研究人员进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一、招生要求

  (一)招生计划

 

序号

研究方向

导 师

招生人数

合作单位

1

土壤侵蚀与水土保持

王玉玺

1

东北林业大学

2

季冻区工程技术研究

张守杰

苏安双

1

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招收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已结束第一站工作,科研成果突出,可申请第二次进站。

  二、申请手续及审批流程

  (一)申请人员可网上(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贴1寸照片);

  2、工作站和流动站考核意见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4、身份证、博士学位证、毕业证、结婚证(已婚)、独生子女证(已生育且一孩)复印件(A4);

  5、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体检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一式6份(签字可复印,盖章不可复印,原件验后返还)。

  (二)工作站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由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对其博士阶段学习和科研情况、进站后的研究方向、工作设想等进行评审,形成考核意见后报博管办,按博士后管理的相关规定通知申请人办理进站手续。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待遇

  (一)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待遇

  1、院每年拨付一定经费用作博士后科研费用和生活补贴,其中科研经费额度根据拟开展的科研项目实际确定。

  2、对于人事档案没转入设站单位的在职博士后,为其提供两年的生活补贴。

  3、对人事档案转入设站单位的博士后,每年为其提供工资及生活补贴,并提供一定面积的临时住房,住房管理按院规章制度执行。

  4、户口及随博士后人员一起流动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的未就业子女)的管理按黑龙江省水利科研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细则执行。

  (二)对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规定给予日常经费资助、院博士后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并推荐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黑龙江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科研资助等。

  四、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78号

  邮编:150080

  联系人:肖凤杰、王宇

  联系电话:0451-86689251

  E–mail:skybgb@126.com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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