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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根据省水文局25日发布的条件洪水预报,预计,呼兰河支流欧根河洪水重现期超30年一遇,呼兰河干流及其支流依吉密河、努敏河、克音河、通肯河洪水重现期10~20年一遇,格木克河、泥河洪水重现期5~10年一遇。依据《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25日15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市和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24日开始的强降雨导致呼兰河及部分支流水位快速上涨,根据省水文局25日发布的条件洪水预报,预计呼兰河支流欧根河洪水重现期将超30年一遇,呼兰河干流及其支流依吉密河、努敏河、克音河、通肯河洪水重现期10~20年一遇,格木克河、泥河洪水重现期5~10年一遇。25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相关地区和单位切实做好呼兰河流域防洪工作。

  紧急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各地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在岗值守。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上岗到位,提前安排防范工作。一旦发生汛情、灾情,有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要继续加强水情预报工作。各地要严密监视汛情发展态势,水文部门要加密条件洪水预报,做好科学预判,准确判断洪峰水位、到达时间以及洪水退到保证水位、警戒水位的时间,为抗洪抢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