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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办院方针

两学一做
两学一做

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7日

院属各党支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各支部按照《中共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要求,狠抓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学习教育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然有个别支部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对照厅党组和院党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目前,省委监督组正在陆续对省直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范围延伸到单位内设党支部,检查内容扩展到党支部的工作计划、组织生活记录、阶段性总结等内容。为做好我院迎检准备,请各支部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完善工作计划

  按照厅党组统一要求,我院印发了《中共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表》《关于进一步做好七月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通知》,对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按照院党委要求,印发专门通知,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的两个重要讲话和王宪魁书记在全省纪念建党95周年重要讲话进行了部署。各支部一定要将上述部署综合起来,充实、调整本支部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没有指定计划的支部,一定要抓紧制定。

二、认真做好记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中安排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领导干部(含支部书记)讲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其他日常活动等,都要记录在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并且做到记录与计划相符。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内容,也要做好记录,要记录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笔记本中。

三、做好工作总结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已开展近3个月。各支部一定要认真总结前段时间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步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中共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16年8月12日